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5,590.28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0%范围内的对外担保有决定权。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续签互为担保协议的决议。同时还审议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黄酒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运营,玻璃制品生产,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截止2005 年末,黄酒集团资产总额39.35亿元,负债总额21.04 亿元,资产负债率53.47%,净资产11.86 亿元,2005 年度利润总额4463.60 万元,净利润1549.76 万元。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92.23%),注册资本18,663.4 万元,主要从事药品生产,主要经营品种有制霉素、罗红霉素、阿齐霉素、硫酸西索米星、硫酸奈替米星等原料药及制剂。截止2005 年末总资产36,193.7万元,负债9982.0 万元,资产负债率27.58%,200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074.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7,513.9 万元,净利润665.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黄酒集团互为担保期限为一年,截止2007 年6 月30 日,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含壹亿叁仟万元),其中:单笔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叁仟万元)。担保总额包括已发生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金额和将发生的担保金额。
    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止2007 年6 月30 日,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含陆仟伍佰万元),其中:金额单笔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叁仟万元)。担保总额包括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金额和将发生的担保金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黄酒集团资产运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与黄酒集团互保有利于双方规避信贷风险。且公司与黄酒集团无关联关系。
    根据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的要求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生产经营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黄酒集团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3000 万元(包括本公告披露日止,已发生的担保金额12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累计担保6500万元(包括本公告披露日止,已发生的担保金额5070 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19500万元(包括已发生的担保金额17070 万元)。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无发生逾期担保。
    根据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3、黄酒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2005 年度财务报表;
    4、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2005 年度财务报表。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