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国家环保总局全面启动组建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并公开选拔15名副司级领导干部。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组建的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包括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5大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等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均为环保总局派出的司局级建制的执法监督机构。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说,受环保总局委托,督查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担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承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等职能。(1A8)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