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7月31日电(记者武勇)在宁夏2006年度市、县(二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开标大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郑小明30日宣布,由于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第二批药品招标过程中伪造药品单独定价文件,被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宁夏药品招投标。
据了解,此次宁夏市、县(二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的1304个药品,是经过自治区药品招标办和宁夏医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后最终确定的品种,目录涵盖了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的82.7%,可满足全区市、县(二级)医疗机构临床基本用药需求,先后有1169家生产企业通过网上报名参加了本次投标。经过宁夏药招办和招标局等单位的联合审核,有24家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医药企业被清理出去,有1145家生产企业符合本次投标资格。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宁夏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天锡说,与以往药品集中招标不同的是,此次统一招标是面向全国厂家招标,切断了中间环节,参与的厂家越多、竞争力越强,药价降下来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保证本次药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开标、评标、议标和定标等工作过程的透明度,杜绝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热诚欢迎参与药品招标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机构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此项工作。
郑小明说,宁夏地域小、人口少、经济发展落后,做好药品招标“三统一”工作,离不开全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参与,宁夏将恪守诚信,坚持公平竞争、平等参与的原则,热情地欢迎全国药品生产企业踊跃参加投标。但是,对违反招标规则、以各种理由不及时签订合同、提供药品的生产企业将取消其药品招标资格;对于配送企业则必须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对中标药品只收取3%的配送费。如配送企业私自超出规定收费,请企业揭发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完)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