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陆明宽主持(宋云翔委托陆明宽、奚后玮委托姚建国)。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报》,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审核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推选陆明宽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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