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在昆明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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