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7月28日,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签订意向性贷款协议,国开行意向性向公司拟实施的物流基地、连锁店面建设项目发放中长期贷款8亿元。
    意向性协议签订后,公司计划根据连锁发展和经营的整体规划确定具体的拟投资项目,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上报国开行。
    国家开发行江苏省分行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上报项目进行评估,在确定公司符合相应贷款条件后提供具体贷款安排。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