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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六条的一个重要的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再次公布新政,从今日(8月1日)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两则细则正式施行。这两部新《规范》将从源头上调控房市,直接在土地出让环节稳定房价。新《规范》要求,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将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
本报记者 江敏
限房价细则施行
作为国六条调控的重要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规范》对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竞买申请审查、签订出让合同和土地供后监管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这些环节可以有效落实“国六条”政策。
新的《规范》要求,国有土地出让在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将城市规划、房产、建设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在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符合出让文件确定的上述建设、规划和其他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公开出让。”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副院长陈晟认为,这是从源头上调控房价的一个重要手段,限房价、限地价是国六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一政策正是对此的细化。
限制开发商利润
限制房屋售价的新规范,则直接动了开发商高利润率的“奶酪”。有开发商昨天表示,目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将要占到城市住宅开发总量的70%,如国土部门直接限制房屋售价,那多数开发项目利润率将下降。陈晟认为,对开发商的利润的削薄将是一种必然。
目前,土地拍卖主要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市场上因此一直有观点认为:因土地价格在拍卖中节节高升,才推升房价,而开发商的利润率却不受土地成本上涨影响,仍持续上扬。根据2005年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数据,万科等上市房地产企业近两年利润率普遍在30%左右,并没受土地价格上涨因素影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出让方案由国土部门拟订后,还要报经市、县政府批准,因此各地价格限制范围如何确定是一个关键,新规范的后续配套措施将直接决定开发企业的利润率,同时,如何避开更多的权力寻租行为也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
监管保障同时并行
对开发商更多的限制将把更多的权力给予了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谁来监管?当有关专家在提出问题的时候,政府也早有准备,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正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紧盯地方用地,近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设立派出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要求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这标志着“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落地,也意味着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步伐的加快。
50号文明确,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北京、沈阳、上海、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共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区的土地督察局都有自己的省市督察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土地督察局可以适时向其督察范围内的有关省市派出国家土地督察专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巡视与督察。各土地督察局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意见。
“加强监管是中央政府推行土地调控新政时的一个重要辅助手段”,一位土地专家表示,这将有效地解决新政实行过程中的权力寻租行为,保障新政的有序实行。 (责任编辑:马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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