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清算重组,其向本公司提供持续督导保荐业务现已并入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