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通知》,现将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清欠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关联方德阳东方卓越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电工”),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余额为151.03 万元。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清欠计划,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已通过如下措施完成对该笔占用的清欠:
    1、本公司与卓越电工、德阳瑞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电器”,与本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卓越电工非关联)签订协议,瑞华电器将对本公司的110 万元债权,协议转让给卓越电工,卓越电工受让该笔债权后,以该笔债权抵偿对本公司的等额债务。经本次抵偿后,卓越电工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减少110 万元。
    2、本公司与卓越电工签订协议,卓越电工以其受让的德阳天池集团(与本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卓越电工非关联)对本公司的债权410,326.82 元,抵偿其对本公司的等额债务。经本次抵偿后,卓越工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减少410,326.82 元。
    本次清欠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为9203.06 万元(包括新增鼎天集团占用4021.62 万元),本次清欠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为9052.03 万元,均为前大股东鼎天集团及其关联方鼎天软件对本公司的占用。本公司现任大股东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已经全部清偿完毕。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尚未完成,鼎天集团及鼎天软件对本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的占用一案,已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该部分占用能否清偿及清偿进度,将视法院对鼎天集团、鼎天软件的执行情况而定。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7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