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沃尔玛首次表态:“如果有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并履行《工会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过四年拉锯战,终于等到了沃尔玛的明确态度,使外企建工会一事有了实质性进展。据全总调查,大部分外企员工希望建立工会,而且全总也明确表示,任何坐落在中国土地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及私营企业,都应该按照中国的法律建立工会组织。 其实,组建工会实际上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工会的主要职能不是和企业对着干,而是起协调监督作用,促使劳资两利。中国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沃尔玛应该遵守中国法律规定,尽快组建工会。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沃尔玛还留了个“员工自愿”的尾巴。根据现实劳动力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况,如果企业主不支持,员工就往往会因为担心被“炒鱿鱼”而不敢提出建工会的要求。沃尔玛应该明白,如果以此为借口,这就是在阻挠建工会,就是违反了《工会法》。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