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昨日透露,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相关的中登公司和沪深证交所业务细则近日将正式出台。届时,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则将全部出齐。
这位人士还否认了"交易所介入融资融券业务较晚,技术准备、业务理解出现很大难度",导致交易所细则尚未出台的说法。 他说,事实上,从今年1月开始,交易所和中登公司就参与了融资融券业务的研究工作,对细则的制订可谓反复征求意见、仔细斟酌。
据悉,交易所业务细则正式文本的部分细节,与最近媒体报道的情况有所不同。
一边是姗姗来迟,一边是跃跃欲试。昨日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内控指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也是证监会受理业务申请的第一天,截至昨日上午,有4家券商递交了业务申请。
“融资融券在本月底能否落单还不好估计,现在看,技术系统已经准备就绪,审核环节也不排除进度较快的可能,但何时推出第一单,主要取决于券商的业务准备是否完善。”这位人士说。
根据行政许可要求,证监会在正式受理业务申请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业务范围变更手续,并到中登公司和银行开户;上述工作完成后,券商还要与客户履行相关手续。
据了解,与融资融券业务研究之初确定的“先融资后融券”路径不尽相同,该业务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后,融资、融券业务均可开展。
另外,针对媒体报道的证监会成立“融资融券业务评审团”的说法,有关人士给予明确否认。据称,由于符合开展业务试点条件的创新类券商不过十余家,是否成立这样一个专门组织尚在研究之中。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