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其他国家金融危机的教训,反观中国,情景竟如此相似
来源:《新青年·权衡》杂志 作者:岑科
2001年底,阿根廷受经济衰退及财政形势恶化的影响,金融市场出现恐慌,发生资本外逃和银行挤兑事件。 政府随即发布了限制居民提款和限制资金外流的政策。但却进一步加剧了恐慌,引爆了蓄势已久的社会矛盾,导致全国各地发生大规模骚乱、游行示威和流血事件。阿根廷十数天内更换了三位总统,整个社会陷入经济恶化、政治混乱和动荡不安。
往前追溯,1998年,俄罗斯拖欠债务引发金融震荡,影响波及到遥远的巴西;1997年,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等亚洲国家爆发了金融危机;1994年至1995年,金融危机的狂飙席卷了委内瑞拉、巴西和墨西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战争、洪水、疾病等传统灾害正受到更多的控制,而金融危机却仍然威胁着我们的生活。
现代传媒把金融危机的灾难活生生地展现在中国人面前:在墨西哥,中产阶级储户为了提取他们一生的积蓄,徒劳地敲打着银行的大门;在印尼,店主们在雅加达街头的暴乱中苦苦挽救自己的生意;在韩国和日本,兢兢业业的员工被失业的威胁压弯了腰,关于自杀的新闻报道不绝于耳;在阿根廷,饥饿的市民被迫以抛尸街头的死马为食⋯⋯
所有这些,似乎离中国人很远,又似乎很近。金融危机的发生,往往出乎经济学家的意料。与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类似的东亚、东南亚国家,在1997年危机发生前,一直因为经济高速增长而享有“亚洲奇迹”的赞誉。反观中国,虽然近年来经济增长也被称为一枝独秀,但多年来沉淀的银行不良贷款已是广为人知。此时此刻,回顾其他国家遭遇金融危机的经验与教训,检视自身遭遇危机的可能与风险,对中国来说尤为重要。
在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中,金融危机被定义为“迫使银行体系遭受重大损失甚至消除的金融事件”。纵观所有的金融危机,几乎都包括两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存款人和投资人信心丧失,同时要求从银行提款,造成银行偿付能力和资金流动的困难;二是由于银行资金紧缩,对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连锁反应,导致实体经济的衰退与下滑。
“挤兑”是金融危机的核心环节和主要特征。在现代经济中,银行通行的是部分准备金制—即银行吸收存款后,大部分贷出,只留小部分供储户提取。这一机制为企业大规模投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能,也为金融恐慌的自我实现创造了条件。从理论上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存款人同时提款,银行就一定会倒闭。
但挤兑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一般情况下,储户不可能同时向银行提款,这也是部分准备金制得以实行的原因。在特殊情况下,储户担心自己的存款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某些重大事件或消息的刺激下,产生恐慌,竞相到银行提款,就会造成金融危机。所以,我们要考察,在其他国家的金融危机中,是哪些因素潜在地增加了储户挤提存款的可能,哪些因素降低了银行抵御挤兑的能力。
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兴市场国家爆发的几次主要金融危机的回顾,可以发现,几乎每一次危机的爆发都有其各自的特征和原因,在其错综复杂的因素中也包含着诸多共同之处。但显然,我们更关心的是,在所有这些因素中,哪些与中国目前的情况有相似之处?
资本市场不发达,风险向银行集中
上世纪80年代,新兴市场国家向海外投资者打开大门,吸引外资,90年代达到高潮。但在这些国家的金融系统中,占支配地位的是银行,而不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美国,银行只向私人部门提供其所需外部资金的25%,其余则由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提供。而在亚洲、东欧、非洲以及南美的市场中,这一比例通常是颠倒过来的。资本市场在这些国家的缺乏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
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来看,银行具有内在风险性。前面说过,在现代经济中,银行通行的是部分准备金制—即银行吸收存款后,大部分贷出,只留小部分供储户提取。这一机制为金融恐慌的自我实现创造了条件。从理论上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存款人同时提款,银行就一定会倒闭。1931年,在美国经济大萧条中,几乎一半的美国银行破产—其中大部分是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的股票市场,在设立之初就存在功能偏差和制度性缺陷,由此导致上市公司质量低下和股市规模发展缓慢。例如2003年,我国银行系统新增贷款规模约为3万亿元,占融资总量的85%,而同期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新增规模为5340亿元,占融资总量的15%,其中通过股票和企业债形式的融资不到5%。可见,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严重失衡,风险大部分集中在银行。这一点与发生金融危机的新兴市场国家非常相似,甚至更为突出。
银行体制扭曲,产生大量坏帐
银行状况在金融危机形成和对实质经济的影响上首当其冲。政府对银行的干预,往往导致银行盲目贷款,以及银行与公司的过度噬合,以至银行和公司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降低。这在韩国发生金融危机时表现得最为典型。
上世纪90年代,韩国金泳三政府大力推行产业政策,政府主导金融机构,与财阀、银行紧密结合,利用各种手段扶植大企业集团,导致企业和银行的双重扭曲。
韩国政府规定:私人和私人机构不得单独拥有一家银行4%以上的股份;所有银行的行长、经理都必须由政府任命;银行的财权和人事权都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官员和财阀在幕后决定贷款的去向。政府不仅控制信贷的流向和利率,也控制贷款的期限和种类。银行成为政府下属的一个财务部门,基本上没有独立审查贷款风险的能力和权限。
这种指令性贷款为坏帐大量产生创造了条件。由于韩国政府长期以来对大企业和银行实现优惠的保护措施,金融监理机构没有发挥作用,审查不严格,导致企业过度借债。例如1996年,韩国上市公司负债金额比1995年增加20.3%,总体资产负债率达到84.1%。与此同时,大部分韩国企业资本效率低下。在发生危机的前十五年,只有四年企业能够负担税前债务成本,整个国民经济中只有电子和钢铁两个行业在创造价值。由此,银行产生大量呆坏帐,11家主要银行的坏帐率占放款额度的14.3%,其中以大企业的坏帐居多。
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归还贷款,出现财政危机,银行会很快获知信息,并及时处理。但在韩国,政府的产业政策把这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掩盖起来。由于大企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命脉和基础,一旦破产势必引起社会震荡。再加上企业、银行和政府官员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使得韩国政府对银行坏帐的真相拼命掩盖,能拖就拖。
韩国的大企业为了扭转困境,进一步投资于那些收益高但风险也大的项目。银行明明知道这些项目风险很大,但如果不支持这些项目,企业就永远不可能归还贷款。于是银行只好被企业牵着鼻子走,银行系统的坏帐窟窿也越来越大。这种产业政策指导下的企业与银行的双重扭曲,为金融危机埋下了祸根。
中国金融系统中银行坏帐的产生与韩国如出一辙。坏帐产生后,政府对坏帐的处理也让人不甚了了。在1999年中国金融部门独创“剥离”坏帐的处理方式之后,国有银行的坏帐率已经大大降低。但是,剥离出去的坏帐能收回多少?不能收回的坏帐怎么办?今后产生的坏帐是否还要通过剥离的方式消除?都是大大的疑问。
政府开支过大,内外债务缠身
在过去发生的数次金融危机中,巨额的外债负担是一个共同特征。各国危机爆发之前,都有一个持续的、数额巨大的外债形成过程。例如,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之前,以美元计算的1年期以内的国外银行债务,占泰国GDP的45%、印度尼西亚GDP的35%以及韩国GDP的25%。
拉美国家更是以债务问题闻名于世。以阿根廷为例,自1983年结束军人专制、恢复民主政治后,曾多次推动私有化和经济改革,但政府开支过大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阿根廷的问题在,政治选举中,各政党为赢得选票纷纷许诺,诸如提高社会福利、提高公务员工资、增加工作机会,等等。但提高社会福利需要钱,增加工作机会就意味着政府增加雇员—1991至1999年,仅首都布伊诺斯艾利丝,政府工作人员从28万增加到40万—结果政府开支及财政赤字直线上升。1999年,阿根廷政府开支达到GDP的28.2%,2001年估计达到GDP的1/3。
1991年之前,阿根廷政府对付财政赤字的办法是对内“曲线借债”,即通过印钞票填补财政空缺,结果导致恶性通货膨胀,通膨率最高时达到每年5000%。1991年,阿根廷进行货币改革,将本币与美元挂钩,防止政府滥印钞票。在这以后,为弥补财政赤字,政府只能向国外借债。但由于担心阿根廷的偿还能力,国外金融机构在借出大量贷款后,不愿继续贷款。2001年12月,阿根廷政府山穷水尽,宣布停止偿还本息,金融危机随即爆发。
对于中国来说,外债负担和财政赤字尚未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但是,政府开支扩大、公务员工资不断上涨的趋势正在加剧。特别是中央财政状况一片大好,掩盖了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政府债务(如社会保障基金缺口)问题,应该引起警惕。一旦政府债务问题集中爆发,除了开动印钞机,以通货膨胀的方式“赖帐”,别无它法。
对外开放不慎,改革次序颠倒
在总结新兴市场国家发生金融危机的教训时,几乎所有人都把金融市场自由化和资本帐户开放列为重要原因。直观地看,确实如此。例如,1996年,后来发生金融危机的5个亚洲国家共接受了478亿美元的外国银行贷款,而1997年危机发生后,这一资金流入变成了299亿美元的资金流出,一进一出相差约780亿美元,对金融系统的冲击可想而知。
但进一步看,笼统地把金融危机归咎于资本自由流动是没有意义的。正如银行必须保障储户的提款自由,但所有人同时提款就会导致银行倒闭一样;当发生银行挤兑时,我们应该去寻找发生挤兑的原因,而不是把银行倒闭作为质疑提款自由的依据。
通常,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向金融市场化迈进的过程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国内金融市场的建设和监管;二是资本帐户对外资开放;三是货币价格(汇率)的自由浮动。这三方面的改革如果次序不当,就会增加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
泰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泰国的金融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至1991年,泰国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加速,基本实现资本帐户开放。但在那时,泰国金融市场的“裙带资本主义”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政治关系在创立金融企业和安排银行贷款时影响至深。这使得金融资源的使用往往脱离合理的审查与监督。
另一方面,在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的同时,泰国并没有放开汇率管制。它实行一种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固定汇率制,即央行通过买卖外汇,调节外汇供求,保持汇率不变。这种制度为经济泡沫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当时,大量外资流入泰国,为了维持汇率不变,泰国政府增加泰铢的供应,用泰铢买入日元或美元等外汇。其结果,增加的泰铢通过银行体系,流入房地产和股票市场。1993年至1996年,泰国的外汇储备从250亿美元增加到400亿美元;住房贷款总额从4700亿泰铢增加到7900亿泰铢;房地产价格上涨了近400%,正是这种状况的反映。
泰国经济当局曾经试图阻止泡沫膨胀。他们在买入外汇的时候,增加泰铢供应,然后通过出售债券买回等量的泰铢,即所谓的“对冲”政策。但这种政策拉高了当地的利率,对海外资金产生了更大吸引力。结果,更多的外资涌入,经济泡沫继续膨胀,直到最后迸裂,引发金融危机。
现在来看泰国的教训,它应该在金融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完善国内金融市场的建设与监管;至少应该在资本帐户对外开放的同时,放弃固定汇率。但这一教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直到今天,中国的金融改革仍然在走首先对外开放市场,同时放松资本帐户流动,但坚守汇率不变的道路。这条道路的前景已经写在泰国金融危机的故事中。
审视中国经济,房地产泡沫和政策调控困境已经隐约可见。能否避免金融危机的到来,正是对中国经济学者和经济管理者的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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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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