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日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下称:仙林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即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仙林公司向该银行的6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两 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包括上述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25亿元人 民币,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未有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