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见2006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并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告见2006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日前向下属参股企业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提供了216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和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客运企业,本公司占48%的投资份额。该公司为更新车辆、发展主营业务曾于2005年6月贷款4500万元,本公司按投资比例为其中的216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G沪巴士2005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该公司借新还旧,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申请贷款4500万元。本公司继续按投资比例为其中的216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起始日为2006年7月27日,担保结束日为2007年7月26日。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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