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的200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因工作疏忽,将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更正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