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商务部批准,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31日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06年7月27日- 2006年7月31日间的交易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666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342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64人,代表股份517154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5%,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56人,代表股份19315429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6.48%,占公司总股本的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3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5%;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11150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03%,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9946343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91%,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953人,代表股份18309645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54%,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517154296 513718441 3382675 53180 99.34%
流通股股东 193154296 189718441 3382675 53,180 98.22%
非流通股股东 324000000 324000000 0 0 100%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964351 同意
2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9946343 同意
3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8849012 同意
4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8847400 同意
5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8600000 同意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6505757 同意
7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6165288 同意
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02614 同意
9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5051115 同意
10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50000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律师见证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