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方锦8个月赚285万元背后的陷阱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购买公司未上市股权,以期获得上市后不菲利润,一直为市场中某些投资者所青睐。然而今年新近发生的案例却给这些人敲响了警钟,不正当的未上市股权交易背后暗藏陷阱,只有正规的买卖才可能将风险降到最低。
今年三月,方锦投资咨询公司非法销售未上市股权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虚假出资罪、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这伙人打着出售即将上市公司股票为名,通过这种手段在8个月的时间里赚了285万元的营业额,可公司上市迟迟没有消息,285万元也没了音讯,股民们这才知道上了当。
涉案的这家名为方锦投资咨询公司的总经理方某、副总经理倪某和业务经理张某三人曾在首德投资咨询公司(已注销)共事,他们发现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这一块利润丰厚,便于2004年8月筹备成立自己的公司。
根据当时的公司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万元。三人找到一家私营企业为其垫付了这笔资金,成立了方锦公司,法人代表为方某,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
公司成立后,三人租赁办公室、招聘业务员,安装了20部电话,并通过伪造的产权经纪资质证书从事股票交易。所有事项都围绕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代理销售展开,尽管他们并未取得证券经营许可。由于有过投资咨询公司业务员的经历,三人很快找到了某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到了西安汉鑫、西安天安制药和西安旺大三家并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对方与他们约定了每股4元多人民币的对外销售价格。
据公诉机关披露,西安汉鑫公司宣传中,称其税后利润为5582万元,实际上其自成立以来,纳税记录为零。西安天安制药公司的境外上市批复函也是伪造的,这三家公司至今都没上市。公众无从了解他们真实的经营状况,也没有与这三家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所以,他们投入的资金处于极不安全状态中。
三被告对此辩解称,他们并没有向客户承诺三家公司的股票一定能够上市,而且,他们向客户提供的三家公司的资料也是西安方面提供的,并不是他们编造的。方某还称,即便股票不能上市也可以分红,但在方锦公司成立8个月时间内,客户们并没有得到任何分红。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此案例在目前市场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行骗者正是利用了投资者不熟悉发行企业状况和境外多层次市场运作规则,以及“一夜暴富”的心态,使得非法分子屡屡得手。投资者若想规避诈骗风险,一定要远离这些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买卖。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