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宝钢股份副总经理李海平代表宝钢与发改委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宝钢要实现节能126.64万吨标煤的目标。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切实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
    国家发改委在会议现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宝钢等14家中央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在宝钢与发改委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上,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思路,并确定了宝钢“十一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为126.64万吨标煤。
    为实现这一目标,宝钢股份将与下属钢铁企业分别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节能目标,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管理。宝钢要求各下属企业自我加压,制订挑战性节能降耗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节能降耗举措,确保宝钢“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