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受贿案开审,自称收钱从未数过,也不知道拿了多少
本报广州电(特派记者 孙勇杰)收了药品经销商一千多万“推广费”不敢存到银行,也不敢花,几年来一直把这些赃款藏在出租屋里。昨日上午,曾在抗击非典中立功的“抗非英雄”———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在庭上,他称自己收了这么多不法钱财后,心里非常害怕;如今又为坏了单位的声誉感到非常后悔。 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118.5万的事实,罗耀星庭上供认不讳,只是请求法院轻判。
罗对受贿千万无异议
昨日上午8点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在8楼16号法庭进行的罗耀星受贿案庭审,临时改到了4楼的2号法庭,听审席由20多个座位增加到80多个,又在过道里加了两列座椅,依然被挤得满满当当。
10点左右,审判长宣布开庭。身着看守所的囚服,戴着一副黒框眼镜,此前被关押在广州海运公安局看守所的罗耀星,被带上被告席。
引起各方关注的罗耀星受贿案,在案发3个月后,开庭审理。
公诉书认定2001年7月到2006年4月,罗耀星收受贿赂1118.5万元,罗表示没有异议。“从2001年到现在,他们给我,我就拿回来,从来没数过,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拿了多少钱。”案发前,罗耀星清点了一下钱数,自己对收受的钱数都感到很吃惊,“原来都这么多钱了”。
根据海珠区公诉员材料,2006年4月26日,罗耀星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同时揭发了另一涉案人员广东疾病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组组长蔡汉港。
此后,检察人员据罗耀星的供认,从罗耀星专门用来存放赃款的出租屋广州某花园A栋808房查获赃款1200多万元现金,并从罗耀星母亲家中的保险柜中查到400多万现金以及5个存折。
其妻供认赃款1800多万
根据罗耀星妻子陈星梅(音)的供词,罗耀星这些年的非法财产一共有1800多万,而且罗耀星告诉她“这些都是非法的,你别管”。
罗妻子的供词基本符合检方从出租屋和罗耀星母亲家中查到的款项总额数。
但是,罗耀星的辩护律师声称,陈星梅是在面对检察人员调查,极度紧张的情况下随口说出的一个数额,不能作为判案凭证。
对此,公诉人表示,陈星梅的供词只是代表她个人的观点,并没有作为判案的依据。
同时,辩护律师对目前海珠区检察院证实罗耀星受贿1118.5万元,却扣压赃款1253万余元提出异议,认为剩余部分是罗耀星夫妇的合法所得,应给予归还。
法庭上,公诉人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正面回答。
堂祖父专程赴广州辩护
由于罗耀星本人已经认罪,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辩护律师基本上没有发言,只是对罗耀星受贿具体数额提出异议,要求审核。
罗耀星也以自己身体患有多种病症,并在抗击非典中立过功,及肝脏受过药物损伤等原因,请求减刑。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辩护律师之一罗杞明。75岁的罗杞明律师说,罗耀星是自己的侄孙,自己是从黑龙江专门赶过来为孙子辩护,希望自己50年的从业经验能帮助罗耀星减刑,“希望最终能减到十年以内。”
7月25日,广东省纪委对外公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人员涉嫌一系列受贿案,涉案10件10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其中,罗耀星单独或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多次收受了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罗耀星共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411.5万元。
焦点1
一支非典疫苗收一元钱
经检方调查,罗耀星明码标价向经销商索贿
“这些钱自己并没有专门的账本进行记录。”罗耀星说,检察院公布的多达69次、时间跨度5年多的受贿过程,很多受贿项目都记不清了,是在检察院提供相关证据以后,才慢慢回忆起来的。
“开始我们给他送钱是主动的,后来就是他找我们要了,非给不行。”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广东疫苗经销商柯伟川表示。
根据柯伟川的说法,2001年中秋和春节,为了开展销售业务,他主动给罗耀星送了17万元现金。2002年以后,罗耀星跟蔡汉港以入股分红的名义,共收受贿赂600万元,罗耀星本人分得370万元。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广东省办事处主任黄跃晖称,罗耀星在每批疫苗中提多少钱,都是明码标价的。一支水痘疫苗收5元钱,一支非典疫苗收1块钱,其他各类疫苗每支也收从两毛到两元不等的“推广费”。这个价码,也在检方调查的其他经销商处获得证实。
“不给不行的,回笼款也是要从他那里领,你不给他推广费,就不给你回笼款。”黄跃晖说。
经检方调查,罗耀星通过这样明码标价的推广费,从广东疫苗规划所跟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4家疫苗生产厂的经销商近4亿元的业务量中,收取了上千万的贿赂款。
焦点2
“分赃两人组”不计较分多少
罗耀星供称,经销商必须经其两人准许才能获利
“罗耀星是我的领导,我们私下的关系也很好,拿钱的事,有时候是他去,有时候是我去。”这是蔡汉港供词中的一句话。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驻广州办事处主任阮超礼证实,很多时候都是罗耀星打电话跟他要钱,然后蔡汉港就过来拿钱。
检察院调查的四家疫苗经销商,大部分是给罗耀星、蔡汉港两个人的。
“我是负责整个所的工作的,蔡汉港是疫苗组组长,主管疫苗工作的,相关工作都是由他操作,所以经销商必须经过我们两个准许,才能获得他们想要得到的利益。”罗耀星称,这是两个人共同接受贿赂的原因。
“经销商有时候请我们两个去喝茶、吃饭,那就是已经分好了。”至于两人如何具体分赃,按罗耀星的说法,“我拿的会分给他,他去拿的,回来也分给我,都不计较多少钱,分多少是多少。”
从实际分赃上看,罗耀星拿得多一点,在两人伙同收受的1162万元贿赂款中,罗耀星拿了707万元。其中,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黄竟忠先后6次给罗耀星、蔡汉港260万元贿赂款,其中罗耀星分得155万元。
另据法院内部人士表示,其他涉案人员,于此案审理的同时,已经在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审,其中就包括蔡汉港。
-反思
“这个位置上出事并不奇怪”
检方公诉员表示,此案暴露出问题需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虽然数额大得有点令人惊讶,但是“这个位置上出事并不奇怪”,免疫规划所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也一再追问,经销商又为什么心甘情愿会送这么多钱给他。对此,罗耀星表示,不是自己主动要,而是疫苗经销商不断给送,就收下了。同时,罗耀星也承认,是因为自己在这个位子上,负责整个广东省的疫苗采购、推广以及审核货款回笼和支付,“他们想拓展业务,所以给我送钱。”
疫苗经销商黄跃晖证词中称,2001年,广东省卫生厅召集所有驻广东的疫苗经销商召开座谈会,有关领导在座谈会上表示,以后广东需要的所有疫苗,都要通过广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审批、检验,并由其负责同意采购,分发给递交疫苗申请的市、县。
罗耀星证实,广东省卫生厅为了加强疫苗管理,在2000年的时候就制定了相关规定,规定跟黄跃晖的说法基本一致。
“在那次会议上,有关领导还向大家介绍了负责人罗耀星。”黄跃晖说,从那时候开始,经销商就开始想办法,跟罗耀星拉关系、送钱,但是分摊到每一支疫苗上、明码标价的推广费,是罗耀星自己提出来的。
就相关规定出台内情,8月1号,记者曾试图采访卫生厅和广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领导,都被予以拒绝。
在庭审过程中,来旁听的广东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事当然要追究责任,但是“你去网上搜索一下各地的疫苗价格,我敢说,广东是全国最低的。”
检方公诉员也曾说,这是一起医疗领域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有代表性,暴露的相关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简历
罗耀星
男,现年39岁,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学文化,案发前先后担任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及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2003年曾立“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2006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经广州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被逮捕。
在广东省疾控中心网站上,显示免疫规划所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负责对计免相关疾病进行监测、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价等9项职能。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孙勇杰 广州报道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