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令人窒息,中国烟草界出文质疑“如烟”(一种非燃烧的香烟替代型产品,有戒烟功能)的安全性,进而质疑其合法性。文章说,“‘如烟’没有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出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因此是“非法产品”。
事实上,从今年的3月份开始,就陆续有烟草人士撰写文章指出“如烟”“似烟非烟,处于监督真空”,又有人说“如烟”应该“纳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辖范围之内”,还有人指出“如烟”必须“像其他烟草制品一样,要申请国家指标,按计划生产”。
据“如烟”网站介绍,“如烟”是一种非燃烧的香烟替代型产品,它与普通香烟的某些特点相似,能够提神、满足吸烟者的欣快感和多年养成的使用习惯,但“如烟”又与香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该产品不燃烧、不含焦油、不含普通香烟含有的导致呼吸系统与心血管系统疾病的460余种化学物质,去除了普通香烟中的致癌物质等。
尽管如此,有作者引用某烟草专家的话说,“‘如烟’本质上还是烟”!呵呵,烟草这个领域真是“专家”横生,一些仅仅从事过几年烟草工作(文秘或者记录员之类)的通讯员,也能妄称“专家”!本人要问的是,什么叫“本质”,如何界定“烟”的本质?而“如烟”又如何从“本质”上讲是“烟”?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得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界定一下“如烟”的“本质”。很显然,当前的香烟消费者有两种选择,一是中国烟草专卖局或中国烟草总公司(“一班人马,两块牌子”而已)及其系统生产和销售的烟草制品,二是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如烟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如烟”。从“如烟”公司的发展战略看,如烟也定位在“像”烟上,因此,“如烟”对烟草制品而言就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
然而,从动态角度看,香烟消费者越多,有戒烟需求者也就可能越多,因为“如烟”的消费者必须已经是香烟消费者,否则就没有戒烟的必要,即“如烟”产品与烟草制品又是互补品。
由此可见,“如烟”产品与烟草制品绝对是孪生兄弟,只不过哥哥出生后被官家抱养,而弟弟则“沦落”进农家(私人资本)。然而,弟弟“如烟”因其强大的生命力,对哥哥的烟草行业形成了巨大的竞争,特别是在推崇健康生活理念的当代,烟草替代品给予烟草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对烟草行业的垄断可谓当头一棒。于是,为了财产和生存,哥哥不惜要“宰杀”弟弟!
然而,哥哥凭什么能够“宰杀”弟弟呢?他一方面依托所寄养父母的权势“合法”地打压弟弟,另一方面,借用“黑道”势力,使大批大批的通讯员充当专家打手,实施进攻。
然而,笔者忧心忡忡,因为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他们给出的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打击行为,非常显然,这种非法和机会主义的行为将大大地减弱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是对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制度视而不见。
本是同“烟”生,相煎何太急?
(东方今报《东方财经周刊》)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