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9 月起正式实施,监会将对利用并购重组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予以严惩。
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中国证监会于5 月22 日向社会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颁布稿主要做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修改。
这六个方面是:一是要求持股介于5%-20%之间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收购人的标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进一步细化要约收购的可操作性,取消了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不同要约价格底限的规定,增加了换股收购在专业机构意见和操作环节等方面的原则规定,明确了对不履行要约或发出虚假要约的收购人予以严惩,并追究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财务顾问的法律责任。三是允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到股权过户的过渡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改选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四是明确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章程中设置不当反收购条款责令改正。五是加强对控制多家上市公司的收购人的监管,强化其信息披露义务。六是加大持续监管力度,要求在上市公司收购完成后的一年内,由财务顾问结合上市公司季报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证监会表示,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情况看,上市公司收购兼并的交易金额远超过通过证券市场的融资额,收购兼并作为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上市公司增强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的有效方式,是资本市场高度活跃的助推器。可以预见,新修订的《收购办法》所确立的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将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有利于形成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有利于上市公司借助证券市场平台做优做强做大,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保证《收购办法》9 月1 日顺利实施,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将随后发布,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将制定相应的配套业务规则。同时,中国证监会将组织和加强业内培训,加大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利用并购重组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予以严惩。
另,延边公路(行情,论坛)一路上涨超280%,深交所彻查广发证券。
7 月31 日,深交所市场监察部向广发证券正式发出函件,调查所有在广发证券客户中持有延边公路(000776.SZ)的账户资料。广发证券被要求提供相关账户的信息,包括实际控制人和资金背景等。深交所市场监察部上述函件称,“如存在任何故意隐瞒或遗漏等情况,将上报中国证监会”。
评论:《收购办法》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市场的规范。有一条关于要约收购调整为选择性收购值得注意,如深物业的相关事宜就一直没有成功。
融资融券配套细则近日出齐,四家券商已递交申请
昨日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内控指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也是证监会受理业务申请的第一天,截至昨日上午,有4 家券商递交了业务申请。根据行政许可要求,证监会在正式受理业务申请后,将在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业务范围变更手续,并到中登公司和银行开户;上述工作完成后,券商还要与客户履行相关手续。据了解,与融资融券业务研究之初确定的\"先融资后融券\"路径不尽相同,该业务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后,融资、融券业务均可开展。另外,针对媒体报道的证监会成立\"融资融券业务评审团\"的说法,有关人士给予明确否认。据称,由于符合开展业务试点条件的创新类券商不过十余家,是否成立这样一个专门组织尚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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