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
——构筑全流通市场新秩序系列社论之七
毫无疑问,中国股票市场正在开启新的里程。但同时,这也意味着,伴随着市场活跃度的增强、市场复杂性的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扩大及金融创新的推进,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也将面临全新的考验。
在上述背景下,重新思考同时发生在7月31日的两件事,其意义将更加明显。
事件之一是,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7月31日签发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该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事件之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7月31日向广发证券发出“关于协助提供股东账户资料函”,调查所有在广发证券客户中持有延边公路股票的账户资料。
显然,前者重在制度规范。在《收购办法》中,中国证监会对后股改时代股票市场的购并做出了更加适应市场的重大调整,而在监管方面,其重要内容之一即是“转变监管方式,简化审核程序,监管部门由过去的事前审批转变为适当的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加大持续监管的力度”。
后者则可视为后股改时代交易所加强监管的典型个案。深交所在送达广发证券的函件中详细明确了五种须提供相应资料的账户类型,试图对这些不同类型账户的实际控制人进行最大限度的了解。此举真切反映了深交所自调查中工国际股票异动之后一直所强调的“强化盘中实时监管工作,做到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的决心。
我们对上述这些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做法表示坚决支持和衷心赞赏。我们认为,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在监管作风和监管手段上的持续努力和所取得的巨大监管成绩已经和正在得到市场的认可。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在证监会和交易所之外,公众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的方式进行的监督也为实现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公众传媒的介入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方式之一。从早先的银广夏事件到几年前的德隆唐万新事件、闽发证券吴永红事件,到后来的科龙顾雏军事件,再到刚刚过去的中工国际股价异动事件,直到最近的深交所调查广发证券事件,都在事实上充分证明或正在证明这一点。
尤其在全流通时代,市场化的并购行为将更加频繁地发生,二级市场的股价变动将更加直接地和并购参与方的具体利益发生联系。从目前来看,这些新情况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
典型案例有三个:中工国际股价遭爆炒、向文波博客风波和当下的延边公路股价暴涨事件。从目前已经获知的情况看,中工国际事件涉嫌游资通过众多分散账户进行恶意炒作;向文波博客风波则涉及上市公司高管的行为边界问题;延边公路股价暴涨事件虽然目前还没有更进一步的消息,但公众仍然有理由认为其涉嫌内幕操纵。
由是可见,尽管从《收购办法》的内容来看,正如证监会所称,“新修订的《收购办法》所确立的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将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有利于形成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有利于上市公司借助证券市场平台做优做强做大,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但真正的现实监管效果尚需包括公众传媒的各方共同努力。
有理由相信,为了更好地迎接和适应一个全新的金融投资时代的来临,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尚需证监会、交易所、大众传媒、投资者等多方合力监督,才能在严刑峻法的震慑威力、大众传媒的曝光压力、公众投资者的个体及群体参与、上市公司高管自律等共同因素的作用下,才能真正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此外,我们依然认为,在后股改时代,尽快明确辩方举证制度和中小股民集体诉讼制度仍然是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
只有在上述基础上,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市场操纵者的违规成本,从更根本的层面遏制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发生频率。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