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3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之一。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