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三毛企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1545号)》的通知(沪外资委批[2006] 2930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股权变 更事项已获商务部批准。
    由于公司涉及国有股股权转让事宜(详见2006年2月2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在国有股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进行,目前该股权转让尚在办理相关手续,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不能确定,为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暂不能确定,公司股票需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积极关注并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