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从今年开始,除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外,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也将正式纳入上海市统计指标体系,并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强制性指标。
    根据上海市昨日发布的《关于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
    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上海市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在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时,对用水合理性和节水措施配套进行论证;对不符合上海产业政策的高耗水行业,以及未通过节水认证的相关项目,将不予颁发取水许可证。
    根据《意见》,2010年上海将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城市)框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具体来说,万元GDP用水量要从“十五”期末的125.3立方米,下降到105立方米;计划用水率达到8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十五”期末的80.9%,达到82.4%(不含火电);污水处理率达到80%;人均居民生活日用水量控制在155升以内;农业灌溉水平均利用系数提高到0.75。
    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沈依云表示,上海还将开展用水定额管理。2010年前,所有取水户必须装表计量,并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对电力、冶金、化工等高耗水行业,月用水量超过2万立方米的工业用户,完成水平衡测试。
    同时,上海将制订年度用水总量计划,实行总量控制,编制各行业的用水定额,逐步淘汰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引导高耗水企业进行节水改造。对于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
    《意见》称,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水价,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面落实和完善居民阶梯式水价。同时,结合产业政策,加大对非居民用户分类水价和差别定价的调控力度,及时调整地表水和地下水比价,压缩地下水开采量。
    沈依云没有给出阶梯式水价的具体实施时间表。他只是表示,阶梯式水价的方案确实在研究中。至于地下水开采,《意见》提出,到2010年,全市年开采量要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并实现采灌平衡。
    为了探索实现上述目标的途径,上海将选择浦东新区,上海化学工业区等2个工业园区,松江大学园区等10个校区,以及20个居民社区和100个企业,作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的示范试点。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师张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他目前正在参与制定浦东新区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规划,8月底会有一个初步的框架出来。本报摄影记者/王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