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后来经市长办公会研究,此政策调整为,只要纳税300万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 此外,民营企业纳税大户还被允许其两部公务用车2年内在市辖收费站免费通行。(8月3日《南方周末》)
富人的子女本来就比穷人的子女享有更多的资源,能接受更为良好的教育,而对于这些所谓纳税大户的富人子女给予中考加分20分优惠待遇,只能是使富人子女更占尽一切好处,破坏社会的公平。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做法,无疑是一种制度化的“劫贫济富”,是破坏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的毒瘤。
《圣经》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有这样两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这就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的起源。“马太效应”体现的是一种丛林的生态关系,这种丛林规则就是“弱肉强食”、“劫贫济富”。因此,在没有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中,“马太效应”往往大行其道。
然而,在现代文明法治社会,人们之所以要组织成立政府,正是因为要摆脱丛林生态,避免出现霍布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实现社会公正。因此,政府的职责就是要维护公正,这种公正首先是起点上的公正,就是要人人在平等的起点上进行竞争,而教育的公平就是一种最基本的起点公正。有了教育公平,人人都可以依靠自身的能力来改变命运,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就能有序流动,人们对于自身命运就不会产生绝望,就能舒缓下层民众的暴力倾向。因此,这种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体现“马太效应”的做法,破坏了教育公平,从而也最终破坏了起点公正。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官员说:“我不认同给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子女加分会破坏教育公平的说法。”他说,中考招生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照顾加分的政策,此次市委、市政府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只是在原有众多加分政策中增加了一条。的确,我们目前存在一些加分政策,
一类是体现自然属性,如少数民族、归侨、革命烈士的子女;另一类则是后天表现优秀的学生,例如三好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在各类比赛、小发明等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但是,对少数民族、归侨等特殊人员的子女进行加分,却并不违反教育公平,因为,他们由于先天的一些原因,要比其他人更难接受平等的教育或者进一步深造,给他们加分,有利于提高这些特殊人群整体素质和文化经济水平,是国家对这些特殊人群的关心,这恰恰是对先天不平等因素进行的一种矫正,是保障教育公平的手段。而对于一些后天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加分,是素质教育的体现(当然其中有些类型的加分是值得质疑的)。所以,这些加分与给富人子女加分是两回事,前者是给先天的弱者的加分,后者是给先天的强者加分,所以后者无疑会破坏教育公平。
何况,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也不能以破坏教育公平、社会公正为代价,因为一个地方即使经济发展了,如果社会公正不能保证,社会就无从和谐,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无法得到保障。事实上,我相信大多数投资商之所以会来投资,他们更看重的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如果今天为了发展经济可以随意给予他们子女特殊的待遇,那么明天也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随时剥夺他们的权益。
所以,政府还是少一些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锦上添花”,别做破坏教育公平的事情,多做些保障贫困子女能读得起书的“雪中送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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