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日前向全国推广了南昌市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经验。南昌市从1997年以来,多方开辟资金来源,探索多种形式,使7500多户居民享受到廉租房政策,占全市居民户数的1.5%,其覆盖比例为全国省会城市最高。
南昌市并不是个财力十分富足的发达城市,但政府下决心将中央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政策落到实处。他们通过调度,近年仅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就累计为实施廉租房政策补贴28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实施廉租房制度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除租金减免和租金配租外,去年以来该市还以政府名义从市场收购了一批小户型二手房,不仅增加了廉租房房源,还收到了调控市场的效果。
廉租房是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而制定的住房保障制度。在财政部等九部委围绕“国六条”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明确要求所有城市必须在今年底前建立廉租房制度,并在年底前开工建设一部分廉租房。
然而,在一些地方,廉租房制度并未受到高度重视。来自建设部的信息表明,至去年底,全国还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国六条”下达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廉租房建设上仍缺乏有力度的动作,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其他保障措施,这与他们对高档商品房开发表现出的过度热情形成了鲜明反差。
一些地方廉租房建设步履缓慢,根本原因是政府态度不坚决、行动不积极。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把土地出让金以及房地产税收作为地方的重要财源,片面依赖房地产业对GDP的拉动。他们没有看到,在一边是商品房大量空置、投资者手中持有数套高档房产的同时,一边是困难家庭几代同堂蜗居在仅有十几平方米的陋室里。
彻底解决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仅靠市场手段是行不通的。在廉租房上多投资,让困难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造福百姓的“德政工程”,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只看眼前畸形高涨的房地产业绩不顾长远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只照顾少部分人的利益,忽视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这是错误的政绩观。地方政府只有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才能切实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作者为新华社记者)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