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股票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7日。
    ●复牌日:2006年8月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8月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昌河股份"变更为"G昌河",股票代码"60037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6月21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6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股票对价。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93,446,987 71.57% 37,659,030 0 255,787,957 62.39%
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931,808 0.96% 504,582 0 3,427,226 0.84%
3 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 1,310,603 0.32% 168,194 0 1,142,409 0.28%
4 安徽江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655,301 0.16% 84,097 0 571,204 0.14%
5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总公司 655,301 0.16% 84,097 0 571,204 0.14%
合计 300,000,000 73.17% 38,500,000 0 261,500,000 63.78%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7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昌河",股票简称"60037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中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95,412,891 -295,412,891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587,109 -4,587,109 0
非流通股合计 300,000,000 -300,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257,501,570 257,501,57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3,998,430 3,998,43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261,500,000 261,5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10,000,000 38,500,000 148,5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0,000,000 38,500,000 148,500,000
股份总额 410,000,000 410,000,000 410,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500,000 2007年8月9日 注一
20,500,000 2008年8月9日
214,787,957 2009年8月9日
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427,226 2007年8月9日 注二
3 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 1,142,409 2007年8月9日
4 安徽江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571,204 2007年8月9日
5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总公司 571,204 2007年8月9日
    注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12个月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注二: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
    联系电话:(0798)8462778
    传 真:(0798)8448974
    联系人: 朱立志 蔡昌滨
    2、财务指标变化
    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