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宫令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的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中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详见《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