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家发改委表示,日前已联同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安监总局、银监会发布《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各地清理工作要在通知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据《新华网》报道,控制投资过快增长,已成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在这份以「特急件」下发的《意见》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被要求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被要求清理设计能力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项目。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已经开展的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 报道称,新开工项目在土地审批方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用地问题、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以租代征」问题,在环评审批方面是否存在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问题、越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问题等,都将成为清理的标准。(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