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济南柴油机厂提出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于2006年8月18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若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