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对价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付3.0股对价股份。
(责任编辑:郭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