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23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8月3日在成都市小南街川投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龚明锐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王力先生因公未能到会,委托监事金树安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参加投票的监事共5名。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审查意见:
    1、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参与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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