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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