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清欠前,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天目永安集团有限公司共占用本公司资金11,626.73万元,已于2006年7月27日清偿完毕。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