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定下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分到今年的指标是降能4%,但近日数据显示,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0.8%。
如果能够提高高耗能企业的成本,从市场上吸走过多的流动性以减少过度投资,并且有一部权责规定明确、约束效力坚强有力的硬性法律,中国能源消耗过高的问题有望迎刃而解。 本报综合
报道
《节约能源法》正在修订
根据来自权威机构的最新消息,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着手的《节约能源法》修订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建议方案可望年内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修订将主要集中在明确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明确对节约能源的奖励和对浪费能源的惩罚措施上。
不仅如此,《节约能源法》的修订还将扩大现行节能法的调整范围:从偏重于规范工业节能,扩大到涵盖建筑、交通、政府机构、公用事业等领域节能。
“这意味着,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将一改以往存在的务虚、软性特点,有望成为一部权责规定明确、约束效力坚强有力的硬性法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保卫说。
引人注目的修法来源于一个最大的现实:施行至今已达8年的《节约能源法》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强制性约束效应。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李命志认为,现行节能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对节能监管机制、体制的规定几乎是空白。没有规定明确的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对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法律地位及其管理责权的规定不够明确。
让能源价格回归
日前,发改委与30个省(区、市)、新疆建设兵团和14家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进行行政压制固然有助于完成短期目标,但如果经济结构没有改变,只是治标而非治本,甚至还会导致官员为了完成任务而在数据上弄虚作假。
有专家建议,行政之手难以减少能耗,更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市场调节,让用电大户浪费不起电而不得不开始节能。中国是个能源不足的国家,但多年来大力发展重工业,一味压低原材料要素价格。难怪中国高耗能的企业,比如煤炭、钢铁、水泥和电解铝在经过一轮过剩之后,现在又有卷土重来之势。最好的办法是提高能源价格,让市场之手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又担心水电煤价格高了老百姓会不满。事实上,完全可以通过拉开民用电力价格和工业用电的差别来解决这个问题。
必须放缓投资
“耗不耗能,不是发改委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可以拍出来的,也不是地方政府签军令状可以决定的,这是过度投资所决定的,”瑞信投资银行的区域首席经济学家陶冬说。资金要寻找出路,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对投资来者不拒。要完成长期节能目标,除了提高能源价格之外,还可以通过促进消费,实现产业结构从重工业向消费产品转移,或是迫使企业进行能源设备更新。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副院长王一鸣指出,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体制也是导致制造业过热的因素之一。如果主要税收是财产税、所得税的话,地方政府就会着力改善环境,而不是建工厂,因为烟囱多的地方地价不会高。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