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7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伟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证上函〔2006〕1089号的规定,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7日
    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峰,男,1979年5月生,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2001年7月毕业于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金融证券专业,200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财务证券部工作,2003年9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