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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从2006 年7 月1 日起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以前年度不做追溯调整,公司会计核算主体包括母公司生化分部、母公司药业分部、湖州狮王子公司、安庆分公司、淄博分公司,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原政策和提议变更后新政策具体内容如下表:
原政策 新政策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公司生化分部 土地 40年 0% 不变 5%
办公及电子设备 4年 3% 5年 5%
机器设备 4年 3% 10年 5%
运输工具 8年 3% 不变 5%
公司药业分部 土地 40年 5% 不变 不变
办公及电子设备 5年 5% 不变 不变
机器设备 10年 5% 不变 不变
运输工具 8年 5% 不变 不变
安庆分公司 办公及电子设备 5年 3% 不变 5%
机器设备 10年 3% 不变 5%
运输工具 5年 3% 8年 5%
淄博分公司 办公及电子设备 5年 5% 不变 不变
机器设备 4年 5% 10年 不变
运输工具 8年 5% 不变 不变
湖州狮王子公司 办公及电子设备 5年 5% 不变 不变
机器设备 10年 5% 不变 不变
运输工具 8年 5% 不变 不变
    变更理由:1、从1994 年开始到2002 年前公司D-泛酸钙、D-泛醇的生产采用化学法,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对机器设备的强腐蚀性,机器设备使用寿命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临安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对机器设备采用加速折旧的政策。 2002年开始公司对D-泛酸钙、D-泛醇生产采用生物法技术改造,2004 年所有生产线改造完成,经过观察和实践,新工艺下机器设备受腐蚀强度降低,使用寿命大大延长,为真实反应企业的资产状况,对占公司固定资产主要部分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的调整非常必要。2、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成立的分公司、子公司越来越多,公司内各分部和分公司、子公司对同一类资产折旧估计没有完全统一,既不利于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也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因此需要规范调整。以截止到2006 年6 月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本年度7-12 月损益影响数为+740.88 万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六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