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8月4日在北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独立董事张立民授权独立董事韩小京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本公司下属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2006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
    同意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上述为所属经销商融资而向银行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为购车客户向银行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为中集美国有限公司、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 CORPORATION之200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核定。
    同意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2006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由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核定。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