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公司三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向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伟仕”)转让所持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29.9%股权,并对收回所持光电股份相关债权事项作出了相应的安排。 近日,由于光电股份正协同相关各方积极采取措施彻底解决其原控股股东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科特集团”)对光电股份的欠款问题,我们认为光电股份的基本面和企业价值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决定暂停向纳伟仕转让所持光电股份股权。详情请见2006年6月21日《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转让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06-023号)。
    日前,我公司与纳伟仕进行了进一步协商,并正式签署了备忘录:
    1、拟解除我公司与纳伟仕于2006年2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正式解除该协议,由双方经过磋商后作出决定,如果双方明确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另行签署正式的《解除协议》。同时,就收回光电股份相关债权的安排也一并解除。
    2、我公司已收到纳伟仕预付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截至日前已退还700万元,余款800万元人民币在备忘录签订的同时支付给纳伟仕。
    3、由于为重组光电股份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等相关费用大部分由纳伟仕支付,经协商,我公司同意支付50万元人民币给纳伟仕以做部分补偿。在备忘录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支付。
    目前,双方正在就拟定正式协议进行积极协商。
    我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另外,接光电股份通知,该公司原控股股东麦科特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同意尽快代麦科特集团偿还其欠光电股份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人民币5920 万元,具体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如下:
    1、2006年8月30日前,清偿人民币500万元;
    2、2006年9月15日前,清偿人民币2000万元;
    3、2006年9月30日前,清偿人民币3420万元;
    由于光电股份就上述欠款已计提减值准备4736万元,欠款收到时将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从而形成相应金额的利润,这也将对我公司的利润构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