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6 年6 月16 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 年末公司总股本33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0.5 元人民币含税(B 股股东暂不扣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安排。
    B 股股利折成港元派发,汇率以本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6 年6 月1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1 港元兑换1.0306 元人民币)计算。
    三、B 股最后交易日、除息日、股权登记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6 年8 月11 日
    除息日:2006 年8 月 14 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06 年8 月16 日
    四、派息对象
    截止2006 年8 月16 日(最后交易日为2006 年8 月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派息办法:
    1、B 股股息于2006 年8 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06-08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法人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若2006 年8 月16 日办理“瓦轴B”转托管的B 股股东,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点: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 号
    咨询电话:0411-85509888-3375
    咨询传真:0411-85500794
    联 系 人:柯馨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