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8月4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0,397,9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68%)全部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现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8月8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