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末中国人寿股份公司联手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以46.45亿元“通吃”中信证券定向增发5亿A股,成为中信证券第二大股东之后,日前又有消息说,平安保险上周成功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4%股权。
低层次银保合作已到尽头
“其实,目前国内的银保合作大多处于低层次的产品代理上,而且合作的空间已经不大”,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告诉记者。
再者,这种低层次银保合作一直被保险公司视为迅速开拓业务规模的“捷径”,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而高额的代理手续费则一直就是各家保险公司开启“银行代理渠道”大门的最直接的法宝。
在此前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举办的银保合作会议上,记者得到的数据是,对于寿险公司,银行代理实现的保费收入已经占到其总保费的1/3。4年前,银保产品的代理费尚不足1%,但现在,2.5%已经成为最低价码。
“为了争取到银保合作协议,有的寿险公司甚至把代理费悄然提高。”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一位员工这样告诉记者,“有的代理费甚至达到了3%-4%。而近年加入银保战团的产险公司,其开出的价码更高。”
如果不这样可以吗?“问题简直好笑,由于一个银行代理网点可以销售多家公司的产品,柜台人员的推荐对客户的选购非常重要,因此保险公司除给销售激励费外,往往用请吃饭、出国游、送消费卡等种种方式激励销售人员。”
对此,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年7月份也指出,目前的银保合作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手续费恶性竞争,费率水平超过保险公司可承受范围,银代业务利润微薄甚至无利可图;还有手续费支付方式不规范,存在账外暗中向银行代理机构、网点及其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各种费用的行为;另外是部分网点仍然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如片面夸大投资性产品的投资收益水平,不如实告知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等。
保险公司为何发动收购大战
既然如此,保险公司为何还要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动收购大战,是不是自相矛盾?
早在2003年底,平安保险通过旗下平安信托收购原福建亚洲银行的控股股权,后将其更名为平安银行。这是中国保险业首次间接收购银行企业。目前还有消息说,除深商行之外,被平安圈为进军目标的商业银行还有珠海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以及正在筹备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是什么原因?有分析认为是市场的力量促成了这些并购,因为保险业收购银行显然属于金融业内的混合并购,金融业内混合并购的结果往往是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较之于单一业态的金融机构,其优势是能够提供交叉型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为综合、全面的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降低成本,提升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率和竞争力。这显然是属于范围经济的范畴。通过并购形成范围经济,实现平安集团金融产品多元化,规避风险。
而武汉大学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魏华林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其收购的内在成因。魏华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是银保合作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外银行保险合作的方式由低到高依次为:银行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产品;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企业销售保险产品;银行建立或参股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公司收购或参股银行开发并销售保险产品等。”
魏华林分析,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对于“银行保险的更深层次的合作”都有其内在的需求。作为保险公司来讲,由于销售网点少,不得不依靠银行;作为银行来讲,除了提高其资本充足率之外,传统业务的萎缩,又不得不发展中间业务。同时,作为欧美等发达国家,特别是以储蓄为主要金融消费习惯的欧洲许多国家,如法国、德国等,银行保险所占全部保险比例在50%以上,被称为保险业的“欧洲现象”。近几年,在以证券投资为主体的美国和东南亚等国,银行保险的发展也十分迅猛,美国寿险行业的销售增长,有11%要归功于银行寿险销售的增长。
还有一种更为直接的解释是,“钱太多,不知该往哪儿投。”“参股商业银行,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真金白银。”从事银行信用评级工作的张炎告诉记者。
国内最大的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于去年11月获批认购4亿股建行H股,待半年上市禁售期届满后悉数抛出,账面获利3.6亿港元;今年6月,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股份公司获批以购汇方式认购中行在H股市场的IPO股份,共获配78842万股,中国人寿还持有2.3亿股中行A股。
另一个政策利好就是“‘国十条’颁布后,保险集团必将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保险资金有望在更广阔的领域展开投资。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金融集团,股权投资将渗透到中国经济的各个领域,成为像新加坡的淡马锡控股这样的国有金融控股集团。”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