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整体收购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热收缩套管项目资产相关业务的议案》,公司决定以人民币2632万元的价格整体收购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热收缩套管项目资产相关业务。该业务2005年实现的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人民币。
    此次收购项目的定价是以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热收缩套管项目截止2006年5月31日的帐面资产为原则确定的,其中包括固定资产价值(主要为电子加速器及配套设备厂房,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应收帐款及存货等,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此次资产收购完成后,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将出资668万元人民币以单方增资的方式取得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的股权。此次资产收购的权益交割日定为2006年8月1日。此次项目收购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依据具体情况部署收购程序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认为,此次交易可以完善公司电子产品系列,扩大市场份额,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使公司未来的经营更加稳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