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于2006年8月8日在公司宾馆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2006年7月29日出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参加本次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晓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内蒙古天河醇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投资属关联交易,任晓善、赵祖来、聂长海、刘鸿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杜德善、李枫、季敏波、樊行健、张忠全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