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欧盟委员会近日就中国皮鞋反倾销调查发布了第二个有关终裁的披露文件:欧盟将对中国和越南对欧盟出口的皮鞋分别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对此,中国鞋企强烈反对,表示“不可接受”。
根据这一披露文件,自2006年10月7日起的5年内,欧盟将对出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皮鞋分别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
欧盟此前曾披露过一个有关终裁的文件,建议给予中国每年1.4亿双皮鞋的正常出口限额,超出部分除惟一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金履鞋业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外,其他鞋企都须缴纳23%的反倾销税。
(顿 平)
(责任编辑:孙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