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以来,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及全省14个市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8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212户次,检查产品2630种,处理违法案件立案194起,罚款15.6万余元,收缴50余个品种的保健食品4105盒。 处理违法中医广告3起。
全省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公安以及新闻等单位的合作,形成全社会专项整治行动的合力。各地区抓重点、抓盲点,对商场(超市)、药房、保健食品专营店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对被监管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制度建设、保健食品索证等项工作。
沈阳、鞍山、阜新、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对区级监督机构及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鞍山市卫生监督所还组织召开由全地区卫生监督员、城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家新闻媒体对本次大会作了报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制定了《关于实施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整治的信息通报制度》,在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管联络员,及时沟通、协调全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达到了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整体互动。
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生产厂家投机取巧、盗用他人批准文号;有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随意、故意夸大宣传保健功能或疗效;经营单位卫生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把住保健食品进货索证关;由于前期宣传、整治力度的加大,部分经营单位采取游击经营等方式逃避检查,给监督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