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8月9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06]133号”《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