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06年8月9日在济南阳光商务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披露。;
    2、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预案,并决定将该议事规则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预案,并决定将该议事规则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会议审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5、会议审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会议审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7、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阴黄河公路大桥维修改造工程关联交易协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均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有5名董事参加会议,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所属平阴黄河公路大桥年久失修,为确保运营安全,改善平阴黄河公路大桥交通环境和路桥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公司2006年度预算,公司决定对该桥实施维修改造工程。平阴黄河公路大桥维修改造工程工期约两个月,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49,191,591元。公司已邀标方式确定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合同段施工中标单位。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资质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机械加工修理;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培训。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的招评标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合同价格的确定公平合理,合同中标单位的确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有良好的施工资质,该合同的签署和顺利履行符合公司所属资产平阴黄河大桥的安全运营的需要。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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