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6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交易调整变动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调整变动事项中涉及的关联方是日本三花贸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三花”)和浙江清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机械”)。
    一、今年上半年以来,公司日本市场的拓展比较顺利,产品销售数量与年初预计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也相应上涨。截止6月30日,公司实际向日本三花销售阀门金额为603.82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全年销售350万元超出253.82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财务部根据营业部门的最新销售预测进行测算,预计2006年全年,公司与日本三花发生的阀门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1100万元,与年初预计的350万元相比将超出750万元。
    二、2006年6月,因经营需要,清风机械被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制冷”)吸收合并,作为三花制冷的一个事业部进行生产。现清风机械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正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理之中。截止6月30日,公司向清风机械采购线圈金额为501.53万元,年初预计全年采购金额为1500万元。今后公司不再与清风机械发生线圈采购关联交易,而将与三花制冷发生线圈采购关联交易。预计2006年全年,公司与三花制冷发生线圈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900万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文祥先生、陈芝久先生、潘亚岚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日本三花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并重新进行预计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浙江清风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方主体变更系正常经营活动,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调整变动遵循客观、公正、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汪六七先生、胡浩成先生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日本三花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并重新进行预计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原与清风机械发生的关联方主体变更为三花制冷系正常经营活动,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调整变动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独立意见;
    4、《线圈供销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十日 |